□點評:子強
  《新快報》載 上世紀50年代起數萬私房被沒收被擠占及“雙代”(由房管部門接管私有出租房,代收租,代修繕),後期發還“雙代房”與僑房,但廣州至今仍有5000多間私房未發還產權,這些私房如今面臨想修修不了的尷尬。
  題外話:“發還”這個詞,很荒誕。應該是“還”,何來“發”?半個多世紀過去,侵占的私產還不好好地還給人家,這算怎麼回事?物權法遲到了半個世紀,但既然有了,就還是應該遵守;即便是歷史造成的錯誤,也不能知錯而不改。
  《羊城晚報》載 廣州市城管委將以政府購買形式,為戶外廣告設置規划進行編製。招標文件顯示,新中軸線、北京路商圈、上下九商圈、珠江兩岸,被列入規劃範圍。這意味著現有戶外廣告招牌或將面臨大拆大建。
  題外話:戶外廣告方面的管理規定的變化,跟這個城市的面貌一樣一直在變,希望這樣的規劃能有一定的穩定性。政府行為最忌頻繁變動,無法給社會一個穩定的預期,造成的後果也是社會而不是政府承擔。
  《信息時報》載 多位人大代表追問車檢“交錢包過”現象,市環保局負責人坦承,確實發生過檢測站工作人員徇私舞弊的情況,但屬個別現象。年審安全檢測報告造假到底誰在監管,該部門則表示目前仍說不清。
  題外話:查出來的是個別,沒查出來的恐怕就不是個別了。環保局說不知道該誰管,那是不是要給老百姓自己來管峙掄庋忝怯只岱炊粵恕V始嗑峙思觳庹荊簿址⒎藕細癖曛荊繁>秩綣旒俁疾幌牘埽薔捅鴯藝飧讎屏恕�  (原標題:同城讀報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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